《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财政部国库司 税务系统大比武政府采购岗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税务人员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pdf 在线 2025 epub 免费 书籍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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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释义》出版发行 学习落实《条例》案头有了权威“说明书”
由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部条法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联合编著的《释义》(以下简称《释义》),近日正式出版并对外发售。
《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的、权威的、深入的、精确的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具体条款,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释义》由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担任顾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任主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法制司司长刘长春、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许大华、财政部国库司司长刘祝余、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王克冰、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任副主编,由参与《条例》制定的相关人员及政府采购业内专家撰稿。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为《释义》所作的代序中表示,《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政府采购工作者应当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严肃采购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政府采购各项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修订与条例冲突和不一致的规定,抓紧填补制度空白,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释义》全书共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释义,按照《条例》的各个章节,对每一条文的制定背景、内在含义、涉及的相关内容等做了注释和解读。
第二部分为附录,附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做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章全文。
“《释义》堪称‘二法律’,也是《条例》的说明书,它对《条例》的各项条文都做了注释和解读,明确了落实《条例》的具体做法,内容详细、权威、深入、精确。
我已看了一遍,感觉收获很大。原先对《条例》中很多条文规定不能理解,看了《释义》中的解读后感觉茅塞顿开。”一位政府采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结合《释义》学习《条例》,能更好地理解《条例》的规定,并对下一步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有较大的帮助。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大量创新和完善,对监管部门、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都提出了更高的贯彻执行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财政部近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编写《释义》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培训活动形式。
政府采购从业者要结合《释义》,学习好、掌握好、执行好《条例》,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释义》已经公开发行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政府采购从法制向法治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建立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推动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财政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宏观调控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书从《政府采购法》的立法依据入手,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条款逐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如财政性资金和服务、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主体和实现措施、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适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回避制度、采购人的职责和义务及禁止行为等。
总结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十多年来的经验,针对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的需要,《条例》将目前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制度政策整理归纳,并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普遍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完善和创新:
完善政府采购市场机制
政府采购从根本上讲是市场交易行为,其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保证公平交易。
而《政府采购法》制定时,正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实践的起步阶段,起草时主要借鉴了联合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于2014年正式修改为《公共采购示范法》),突出了“阳光法”和“开放法”的立法思想,却淡化了采购目标“保障法”的制度特点,体现在法律内容上,就是重点对采购程序和竞争要求做了规定,而对需求标准及评审规则缺乏基本规范,这是导致目前采购市场诸多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要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市场机制建设目标,并指明了市场规则的核心作用。
《条例》对政府采购市场规则做了重要弥补与细化。
一是明确了采购需求在采购报价竞争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规定了评审规则的基本要求。
三是强化了采购评审与采购合同的对应关系。
在此基础上,《条例》细化规定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在采购需求、评审、合同、履约等各环节的权利义务,大大促进了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内容与形式、指导思想与内在逻辑的更好统一,以实现政府采购的良法善治。
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政府采购法》之所以称为“阳光法”,就是对采购活动有相当高的透明度要求。
但目前的实践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往往通过隐瞒政府采购信息、改变采购方式、不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等手段,达到虚假采购或者让内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目的。
针对此类问题,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规定作了全面细化:一是将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出了细化规定,如项目信息应包括采购项目预算,中标成交结果的各项具体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内容外的合同内容公开等;三是增加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公开事项,如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公共服务需求标准及履约验收情况公开等。
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是各国法律制度的普遍做法。
我国《政府采购法》也对政府采购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支持本国产品等做了规定,但在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的规定中并无相应制度设计,导致实践中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削弱了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支持作用。
对此,《条例》扩展了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一是细化了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实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因实施采购政策而改变采购方式的法律依据;二是规定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政策的法律义务;三是明确了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范围,对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做出规定;四是明确了统一制定采购政策的主体,防止因采购政策滥用而阻碍统一规范、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
通过这些规定,使政府采购政策更好的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
与中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衔接
《政府采购法》既是采购市场管理法,也是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
与中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外,《条例》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明确: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将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明确纳入《政府采购法》规范范围,并对公共服务项目采购的社会公众参与做出了细化规定。
二是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政府应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求,规定了对采购人在需求标准制订及需求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是按照国家简政放权、转变监管方式的要求,推进采购监管方式改革,强化了信息公开、争议处理、结果评价管理要求,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工作程序,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来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问题。
推进政府采购专业化发展
西方国家的政府采购在2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从业人员也都具有比较高的专业化水平,美国等国家还推行了采购官制度。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6000多家,从业人员约6万多人,其他还有数十万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
但从采购业务开展情况看,从业人员在需求调查、成本测算、合同拟定、评审谈判、履约风险防控等领域的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一些新的公共服务采购,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改革工作刚刚起步,采购专业化能力不足问题日益突出。
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明确了推进采购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一是规定了采购需求的完整性、明确性、合规性要求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执业水平的考核作出了规定;三是对采购监管部门明确了制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主体责任。
此外,还对专家参与需求制订,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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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出版发行 学习落实《条例》案头有了权威“说明书”
由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部条法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联合编著的《释义》(以下简称《释义》),近日正式出版并对外发售。
《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的、权威的、深入的、精确的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具体条款,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释义》由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担任顾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任主编,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法制司司长刘长春、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许大华、财政部国库司司长刘祝余、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王克冰、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任副主编,由参与《条例》制定的相关人员及政府采购业内专家撰稿。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为《释义》所作的代序中表示,《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政府采购工作者应当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增强政府采购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严肃采购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政府采购各项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修订与条例冲突和不一致的规定,抓紧填补制度空白,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释义》全书共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释义,按照《条例》的各个章节,对每一条文的制定背景、内在含义、涉及的相关内容等做了注释和解读。
第二部分为附录,附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做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章全文。
“《释义》堪称‘二法律’,也是《条例》的说明书,它对《条例》的各项条文都做了注释和解读,明确了落实《条例》的具体做法,内容详细、权威、深入、精确。
我已看了一遍,感觉收获很大。原先对《条例》中很多条文规定不能理解,看了《释义》中的解读后感觉茅塞顿开。”一位政府采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结合《释义》学习《条例》,能更好地理解《条例》的规定,并对下一步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有较大的帮助。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了大量创新和完善,对监管部门、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都提出了更高的贯彻执行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财政部近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编写《释义》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培训活动形式。
政府采购从业者要结合《释义》,学习好、掌握好、执行好《条例》,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释义》已经公开发行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政府采购从法制向法治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建立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推动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财政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宏观调控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书从《政府采购法》的立法依据入手,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条款逐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如财政性资金和服务、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主体和实现措施、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适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回避制度、采购人的职责和义务及禁止行为等。
总结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十多年来的经验,针对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新的需要,《条例》将目前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制度政策整理归纳,并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普遍做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完善和创新:
完善政府采购市场机制
政府采购从根本上讲是市场交易行为,其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保证公平交易。
而《政府采购法》制定时,正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实践的起步阶段,起草时主要借鉴了联合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于2014年正式修改为《公共采购示范法》),突出了“阳光法”和“开放法”的立法思想,却淡化了采购目标“保障法”的制度特点,体现在法律内容上,就是重点对采购程序和竞争要求做了规定,而对需求标准及评审规则缺乏基本规范,这是导致目前采购市场诸多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要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市场机制建设目标,并指明了市场规则的核心作用。
《条例》对政府采购市场规则做了重要弥补与细化。
一是明确了采购需求在采购报价竞争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规定了评审规则的基本要求。
三是强化了采购评审与采购合同的对应关系。
在此基础上,《条例》细化规定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在采购需求、评审、合同、履约等各环节的权利义务,大大促进了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内容与形式、指导思想与内在逻辑的更好统一,以实现政府采购的良法善治。
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政府采购法》之所以称为“阳光法”,就是对采购活动有相当高的透明度要求。
但目前的实践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往往通过隐瞒政府采购信息、改变采购方式、不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等手段,达到虚假采购或者让内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目的。
针对此类问题,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规定作了全面细化:一是将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出了细化规定,如项目信息应包括采购项目预算,中标成交结果的各项具体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内容外的合同内容公开等;三是增加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公开事项,如限制行政权力滥用的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公共服务需求标准及履约验收情况公开等。
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是各国法律制度的普遍做法。
我国《政府采购法》也对政府采购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支持本国产品等做了规定,但在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的规定中并无相应制度设计,导致实践中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削弱了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支持作用。
对此,《条例》扩展了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一是细化了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实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因实施采购政策而改变采购方式的法律依据;二是规定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采购政策的法律义务;三是明确了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范围,对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做出规定;四是明确了统一制定采购政策的主体,防止因采购政策滥用而阻碍统一规范、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
通过这些规定,使政府采购政策更好的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
与中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衔接
《政府采购法》既是采购市场管理法,也是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
与中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外,《条例》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明确: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将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明确纳入《政府采购法》规范范围,并对公共服务项目采购的社会公众参与做出了细化规定。
二是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政府应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求,规定了对采购人在需求标准制订及需求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是按照国家简政放权、转变监管方式的要求,推进采购监管方式改革,强化了信息公开、争议处理、结果评价管理要求,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工作程序,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来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问题。
推进政府采购专业化发展
西方国家的政府采购在2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从业人员也都具有比较高的专业化水平,美国等国家还推行了采购官制度。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6000多家,从业人员约6万多人,其他还有数十万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
但从采购业务开展情况看,从业人员在需求调查、成本测算、合同拟定、评审谈判、履约风险防控等领域的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一些新的公共服务采购,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改革工作刚刚起步,采购专业化能力不足问题日益突出。
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明确了推进采购专业化的发展方向:一是规定了采购需求的完整性、明确性、合规性要求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执业水平的考核作出了规定;三是对采购监管部门明确了制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主体责任。
此外,还对专家参与需求制订,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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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寇***音: ( 2025-01-09 18:16:36 )
好,真的挺使用的!
- 网友 后***之: ( 2025-01-10 07:02:23 )
强烈推荐!无论下载速度还是书籍内容都没话说 真的很良心!
- 网友 国***舒: ( 2025-01-07 00:03:10 )
中评,付点钱这里能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别的地方也不一定能找到
- 网友 屠***好: ( 2024-12-22 20:53:33 )
还行吧。
- 网友 沈***松: ( 2025-01-03 12:36:40 )
挺好的,不错
- 网友 孙***夏: ( 2025-01-12 01:06:37 )
中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 网友 隗***杉: ( 2025-01-03 14:24:21 )
挺好的,还好看!支持!快下载吧!
- 网友 林***艳: ( 2025-01-07 16:56:40 )
很好,能找到很多平常找不到的书。
- 网友 仰***兰: ( 2025-01-05 16:17:00 )
喜欢!很棒!!超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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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真实打分
故事情节:4分
人物塑造:7分
主题深度:7分
文字风格:9分
语言运用:4分
文笔流畅:8分
思想传递:9分
知识深度:3分
知识广度:5分
实用性:3分
章节划分:7分
结构布局:5分
新颖与独特:4分
情感共鸣:4分
引人入胜:6分
现实相关:9分
沉浸感:7分
事实准确性:4分
文化贡献:7分